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公告
发布者:信息工程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次数:629
武汉市为设在武汉地区的2015届高校符合低保家庭、孤儿、烈属和残疾的毕业生一次性补贴800元。学校招毕处要求学生于12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院系 汇总,院系审核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Excel表格)送招毕处,招毕处于12月31日前报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争取补贴款赶在第一批次下发。现转发201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公告: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201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人社发〔2013〕66号)精神,经研究确定, 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开展武汉地区201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生。二、补贴标准每人800元。三、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院校初审、公示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登 录“武汉市网上就业办事大厅”集中申报,同时向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上报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 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四、所需材料上述四类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向院校提供下列材料: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或社会孤儿证明(社会福利证复印件)、烈属证明(烈士证明书复印件)、残疾人证明(残疾人证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4.本人在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账)号;院校申报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报告》和《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各院校和毕业生均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登录“武汉市网上就业办事大厅”查阅相关政策规定,下载相关表格。五、联系方式申报联系电话: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85797371、85733006。监督举报电话: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33、85561400。 201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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